使用条款

一般条款与条件及远程销售合同

1. 适用范围与法律框架

1.1 Check for Trips GmbH(以下简称“卖方”“我们”“伊斯坦布尔欢迎卡”)制定的本《一般条款与条件》(以下简称“GTC”),适用于消费者或商户(以下简称“客户”“客户”)与卖方通过运营于 [https://istanbulwelcomecard.com/](https://istanbulwelcomecard.com/) 的在线平台及网店(以下简称“网站”)所订立的所有合同、购买及服务协议。 除非卖方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否则特此明确拒绝客户提出的任何与本条款相冲突、修改或替代的条款和条件。

1.2 根据本《一般条款和条件》(GTC),“消费者”是指根据本《一般条款与条件》规定,以主要超出其贸易、商业、手工业或专业活动范围的目的进行法律交易的任何自然人(依据《德国民法典》(BGB)第13条及土耳其《消费者保护法》第6502号)。 “经营者”“商户”是指在缔结法律交易时,以从事商业或独立专业活动为目的行事的自然人、法人或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合伙企业。

1.3 卖方的关键法律地位: 卖方仅作为 中介(代理/平台) 及旅游相关产品的数字分销商开展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伊斯坦布尔欢迎卡”、公共交通卡、博物馆通票、导游服务、景点门票及活动门票。 卖方并非旅游运营商、交通服务提供商、承运人、酒店经营者、博物馆管理者或活动组织者。

注: 相关旅游行程、博物馆入场、接送服务或游船行程的履行、执行及质量,完全由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服务提供商”)负责。 因此,相关服务的执行应适用各服务提供商的独立条款和条件。

2. 合同的订立与技术步骤

2.1 卖方网站上对产品、套餐及服务的展示和描述并不构成卖方方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而仅是邀请客户提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invitatio ad offerendum)。

2.2 客户可通过内置的在线订购表单提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通过将选定产品/服务放入虚拟购物车、完成电子订购流程,并点击最终确认购买的按钮(例如“下单并承担付款义务”或“立即购买”),客户即就购物车中的服务提交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要约。

2.3 卖方将立即通过电子方式(电子邮件)确认已收到客户的订单。此自动生成的收讫确认尚不构成对要约的接受。 只有当卖方在48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向客户发送正式订单确认函、开具凭证或传输数字产品/卡片详细信息时,合同才成立。

2.4 在提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订单之前,客户可以使用标准的键盘和鼠标功能查看、更正和修改所有已输入的数据。 客户有责任确保所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送货信息和到达日期准确无误,并确保垃圾邮件过滤器已调整为接受来自 @istanbulwelcomecard.com 或 @istanbulwelcomecard.de 的自动电子邮件。

2.5 合同语言为 英语德语。合同文本(本《一般条款与条件》及订单详情)将在合同订立后由卖方存档,并以文本形式(电子邮件)发送给客户。

3. 电子远程销售(针对土耳其境内及旅游服务的特别规定)

3.1 根据《土耳其消费者保护法》 (第6502号法律)及《远程合同条例》(Mesafeli Sözleşmeler Yönetmeliği)的规定,本合同适用于在土耳其共和国境内交付或履行的伊斯坦布尔欢迎卡及相关旅游套餐的远程销售。

3.2 客户在完成订单时,即明确确认并声明已阅读、理解并同意《预先信息表》Ön Bilgilendirme Formu),该表格包含服务的核心特征、含税总价、支付方式、交付条件及申诉渠道。

3.3 倘若因涉嫌未经授权、欺诈或非法使用支付方式(非由卖方重大过失或过错所致),导致通过信用卡、借记卡或其他支付渠道进行的付款被银行或金融机构取消、撤销或拒绝, 客户仍应承担连带责任,支付服务费以及卖方因此产生的任何累计经济损失和退款手续费。

4. 责任限制及第三方服务提供商

4.1 鉴于卖方仅作为中介平台, 对于在旅游、公共交通、游船、博物馆参观或主题公园活动进行期间、之前或之后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个人损害、财产损失、事故、延误、罢工、天气干扰、行程变更或异常情况,卖方概不承担责任。

4.2 任何关于执行不当、不当行为、服务质量低下或运营事故的索赔,必须仅向相应的当地服务提供商(例如,具体的运输公司、导游协会、游船运营商或博物馆管理方)提出。

4.3 强烈建议客户在旅行期间购买并自行负责维持足够的旅行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国际医疗保险。

4.4 卖方对其自身违约行为的责任应严格限于故意 (Vorsatz) 和重大过失 (grobe Fahrlässigkeit)。 若违反重大合同义务(Kardinalpflichten),责任应限于合同订立时可预见的、通常会发生的损害。

5. 法定取消权(撤销权)

5.1 居住在欧盟(EU)或德国的消费者通常享有14天的法定撤销权。 然而,根据《德国民法典》(BGB)第312g条第2款第9项以及《土耳其远程合同条例》第15条, 若合同规定了具体的履行日期或期限(例如:指定日期的旅游团、特定抵达日的通票、限时博物馆门票),则法定撤销权不适用于与休闲活动、餐饮或交通相关的服务合同。

5.2 合同约定的免费取消政策: 尽管有上述法定限制,卖方仍向客户授予自愿的商业取消权。 客户可在预订过程中选定的指定抵达日期/旅游日期前二十四(24)小时内,无须支付任何违约金取消订单

5.3 欲行使此项合同取消权,客户必须通过电子邮件向卖方发送一份清晰的书面声明至:

  • 企业名称: Check for Trips GmbH
  • 地址: Hintergasse 6, 65428 Rüsselsheim, Germany
  • 电话: +49 (0) 6142 3306675
  • 电子邮箱: info@istanbulwelcomecard.com(或 info@istanbulwelcomecard.de)

5.4 若在抵达/开始日期前不到24小时提出取消请求,或出现“未到场”情况,则严格不予退款。

6. 商业“退款保证”及退款流程

6.1 为确保最高水平的客户满意度,卖方提供有条件的退款保证。根据本商业政策进行的全部或部分退款,必须严格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a) 中介服务存在实质性缺陷: 不满必须源于可验证的卡片/凭证激活失败,或与卖方承诺内容存在客观不符。
  • b) 确凿证据: 客户必须提交一份明确的投诉,其中至少包含三(3)张清晰的照片或数字证据,并附有描述性文字(不少于50个单词),详细说明问题的具体性质、发生时间及相关工作人员。
  • c) 订单验证: 投诉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四十八(48)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info@istanbulwelcomecard.com,并附上官方订单号。

6.2 实体/数字商品未使用规则: 若套餐中的任何组成部分已被使用,则绝对不予全额退款。 若公共交通卡(Istanbulkart)、博物馆通票或任何旅游凭证已被扫描、使用或激活,则无法根据“退款保证”提出退款申请。退款审核由卖方的质量保证团队酌情决定。

7. 有效期与自动激活

7.1 标准版 伊斯坦布尔欢迎卡 旅游套餐的默认有效期为 七(7)个连续日,自首次使用或激活之日起计算。

7.2 博物馆通票(包含在豪华卡选项中) 受土耳其共和国文化与旅游部的严格规定约束,自首次在博物馆入口处进行实体或数字扫描起,有效期为 连续五(5)天 (120小时),自该卡在博物馆入口处首次进行实体或数字扫描之日起算。

7.3 卡片激活: 系统将根据客户在结账过程中提供的“抵达日期”自动配置或准备实体/数字卡片。 客户须对该日期的绝对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若客户更改旅行日期且未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卖方,卖方无法保证卡片有效性,且因日期输入错误导致卡片过期将不予退款。

8. 折扣合作伙伴与 B2B 合作

8.1 伊斯坦布尔欢迎卡持卡人可在签约的第三方当地商业场所、餐厅、商店及活动设施(以下简称“折扣合作伙伴”)享受最高达 50% 的自愿折扣。

8.2 预订要求: 许多高端旅游、工作坊和热门活动需要通过 [https://istanbulwelcomecard.com/](https://istanbulwelcomecard.com/) 进行电子预订,以确保获得名额。 具体可用情况受季节性容量限制影响。

8.3 质量限制: 尽管卖方在甄选优质的当地折扣合作伙伴时恪守专业商业审慎义务(Sorgfaltspflicht),但对于折扣合作伙伴的持续经营、服务质量、价格调整或突然拒绝提供折扣的情况,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担保。 任何关于现场交易的争议,均须由客户与相关商家直接解决。

9. 价格、税费及付款条件

9.1 卖方网店上显示的所有价格均为总价,以欧元(€)、美元($)或土耳其里拉(TL)为单位, 且包含法定增值税(VAT)、销售税及当地服务费,除非产品描述中另有说明。任何适用的运费、酒店配送费或处理费将在结账前明确列明。

9.2 付款可通过本网站提供的安全电子支付网关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Visa、Mastercard、American Express)、PayPal 和 Stripe。

9.3 通过 Stripe 处理: 若选择由 Stripe 管理的信用卡或直接扣款方式,付款将由 Stripe Payments Europe, Ltd. 处理, C/O A&L Goodbody, IFSC, North Wall Quay, Dublin 1, Ireland。若因客户提供的银行信息有误或账户余额不足导致不合理的退款或支付撤销,客户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所有银行撤销费、退款罚金及催收费用。

9.4 通过 PayPal 处理: 通过 PayPal 进行的付款受交易所在国适用的 PayPal 用户协议 约束。 处理机构为 PayPal (Europe) S.à r.l. et Cie, S.C.A.,地址:22-24 Boulevard Royal, L-2449 Luxembourg

10. 送货、酒店送达和现场领取

10.1 酒店送货: 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客户,客户可以在结账时选择“酒店送货”。 卖方通过在指定抵达日期或之前,将实体卡包裹移交给客户提供的指定酒店/住宿的前台、礼宾部或接待处,从而履行其交付义务。一旦移交给酒店工作人员,丢失或错放的风险即转移至客户和住宿提供方。

10.2 现场领取 / 运营中心: 此外,客户也可选择亲自前往位于伊斯坦布尔主要旅游枢纽或机场的指定伊斯坦布尔欢迎卡运营中心、欢迎服务台或集合点领取实体通行证或公共交通卡。 确切的位置坐标和营业时间将在预订凭证中注明。

11. 保修规定与法定权利

11.1 若数字凭证、卡码或由卖方直接控制的交付流程存在任何固有技术缺陷,则适用相关消费者法律的法定保修条款。 客户必须立即通知卖方,以便及时进行数字凭证更换或提供补救方案。

12. 适用法律与管辖权选择

12.1 适用法律: 双方之间建立的所有法律关系、争议及签订的合同均应仅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管辖,且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消费者保护例外: 对于个人消费者,本法律选择条款仅在不剥夺消费者其惯常居所国法律所赋予的强制性、不可放弃的保护(例如土耳其、英国或其他欧盟成员国的特定消费者保护规则)的范围内适用。

12.2 诉讼地选择与管辖地:

  • 若客户为 交易商、商户、公法下的法人实体 或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公法下的特殊基金,则因本合同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的专属管辖地应为 卖方的注册地 (德国吕塞尔斯海姆/美因河畔法兰克福)。
  • 如果客户是常居地位于德国境外的交易商/商户,则卖方的营业地点同样应作为唯一的管辖地。
  • 对于 消费者,管辖权由欧盟的法定规则和各国《民事诉讼法典》确定。

13. 针对消费者的替代性争议解决(ADR)

13.1 在线争议解决(ODR): 欧盟委员会提供了一个官方在线平台,用于解决因在线销售或服务合同产生的庭外争议。 消费者可通过以下网址访问该平台:[https://ec.europa.eu/consumers/odr](https://ec.europa.eu/consumers/odr)。

13.2 争议参与通知: 根据《德国消费者争议解决法》(VSBG)第 36 条, 卖方特此告知客户,卖方既无法律义务,也不愿参与消费者仲裁委员会(Verbraucherschlichtungsstelle)的正式争议解决程序。 卖方更倾向于通过其客户服务部门(info@istanbulwelcomecard.com)直接且友好地解决所有消费者关切问题。

14. 知识产权与图像授权

14.1 本网站 [https://istanbulwelcomecard.com/](https://istanbulwelcomecard.com/) 上显示的所有视觉元素、照片、图形、版式及文本内容均受国际版权、商标及知识产权法律的合法保护。

14.2 本平台使用的摄影素材均已从 Shutterstock, Inc. 或当地直接摄影合作伙伴处获得合法授权。 主要的 Shutterstock 授权验证编号包括:be4397153 和 de51385799。严禁在未获得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复制、下载或商业使用这些材料,违者将受到法律追究。